3月12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軍在人民大會堂北大廳通道接受記者采訪,回答了媒體普遍關注的稅收熱點問題。

    有記者問:“稅務部門如何落實稅收法定?”

    王軍坦誠回答:“稅收法定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我完全贊同。對我們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來講,稅收法定具有更多一層的重要意義。它不僅有利于用法律形式規范國家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而且有利于規范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減少執法隨意性,我們有80萬稅務干部,85%以上的人都在執法一線,不僅要依法治稅,還要依法治隊。”

    推進稅收法定的時間進度也是媒體的關注點。王軍表示,我們有很多有利條件,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國人大積極推動立法工作。但推進稅收法定確實時間緊任務重。目前18個稅種中只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到2020年的6年間,改革后保留的稅種都要上升為法律,可能還會有新的事項需要立法來規范。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全社會的共同期待,更是稅務部門的重要職責。王軍強調,在推進稅收法定的進程中,稅務部門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將積極認真配合做好相關立法工作,包括加快綠色稅收立法工作。二是在新的稅收法律未取代現有的稅收條例之前,認真執行現行稅收條例,這也是依法行政。堅持依法收稅,堅決不收過頭稅,堅定落實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三是積極推進修訂《稅收征管法》。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法治理念和執法水平。

    微信紅包是春節期間呈爆發式增長的新事物,搶到手的紅包是否要繳稅,大家都非常關心。有記者問,“微信紅包要繳稅嗎?”王軍也談了自己的看法。

   “微信、短信、網絡上討論的有些觀點,我是贊同的。比如,有觀點認為派發紅包的前提是要合法合規,不能‘暗度陳倉’,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又如,有觀點認為企業派發給社會上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應按稅法及有關規定征稅,稅款應由派發企業代扣代繳,我認為是于法有據的。再比如,有觀點認為對于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小額紅包,不應征稅,我認為這與現行稅法規定是一致的,也是于情有理的。我還注意到網友有一個觀點,叫‘搶紅包偶玩怡情、大玩傷神’,我認為講得好!你們覺得呢?”

   王軍指出,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新業態,稅務部門將密切跟蹤研究。基本原則是:依據稅法區分情況、分類規范和明確。

   王軍還談到了微信紅包對稅收管理服務工作的啟示。他說:“微信紅包讓我聯想到有獎發票的改進問題。大家是否還記得前些年稅務機關為了更好地促進以票管稅,實施了有獎發票制度。但手工操作起來有些麻煩。比如,要動手刮開看看是否中了獎,中了小獎還要跑路乃至跑較遠的路去領獎劃不來,保管發票又易丟易損,等等。所以這項初衷很好的制度未能發揮出預想的效應。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發展‘互聯網+’的要求,如果我們把發票與互聯網結合起來實行‘互聯網+有獎發票’,人們不用手工刮,手機‘掃一掃’就知道是否中了獎,也不用特意跑路去領獎金,按一下手機就能領到獎,還不再擔心發票損壞丟失等。這樣的話,肯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以票管稅效果。”

  王軍表示,稅務部門正在新推出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試點中研究和考慮這一問題,媒體朋友們有什么好主意、好辦法,請同我們直接聯系,幫助我們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