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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0.
2,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稅金及附加)、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損失凈額扣除
工資、薪金支出(最常見),注意非常規用工區分福利部門用工和生產經營活工
4,工資薪金(合理據實)三費14%,2%,2.5%
5,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和符合條件軟件
1,個獨資和合伙企業(非法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2,注冊地與實際管理機構----居民納稅人(兩標準)
3,非居民企業25%,20%,15%,10%二檔優惠稅率
4,居民企業無限納稅業務,非居民企業有限納稅業務:是否與設立機構場所有關系的所得。設立機構場所均納稅,
5,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的實現
6,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費
7,其他收入
特殊收入的確認(10)
8,財政性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的條件:
有文件、有辦法、有核算,后續管理在5年內未發生支也則入記入第6年收入。
9,免稅收入
國債利息收入(持有免、轉讓應稅);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09年后);居民企業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非盈利組織的收入(盈利性收入納稅)
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不包括政府購購服務取得的收入(例如:PPP項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補貼)。市場形為
免稅收入與不征稅收入(3類)還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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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費(包括福利部門的用工)在當年工資薪金總額14%的范圍內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職工工會經費在當年工資薪金總額2%的范圍內允許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在當年工資薪金綜合2.5%的范圍內準許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下年度扣除;
減免稅部分重點
基本扣除:成本、費用、稅金
損失要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
三費: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
? ? ? 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
? ? ? 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超過部分準予結轉扣除)
五險一金:可扣
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不超過職工工資5%可扣
特殊工種保險費可扣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3企業向自然人:真實、合法、有效,且簽訂了合同
利息:向個人借需簽合同才能扣除
借款費用:
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60%扣除,但最高不超過年營業收入的5%(不包括營業外收入)
從事股權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記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生態環保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但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費,構成組入股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分期扣除;租賃費支出不得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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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可結轉3年
須滿足兩個條件
1對象條件——列舉的公益事業
2渠道條件——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公益性的社會團體。
且收到其開具的公益性捐贈票據
直接捐贈是不允許的
!這里的年度利潤總額是不得扣除上年晜孫的數額
!超標準的捐贈,可以結轉3年
手續費及傭金
1.手續費的支付對象只能是服務企業或個人
2.有計算基數限制:
保險手續費傭金:財產:保費收入扣除保費余額的15%
? ? ? 人身10%
其他按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電信企業:發展客戶傭金 不超過收入總額5%
不得扣除:略 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贊助支出(非廣告支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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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不能計算折舊的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攤銷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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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4.債務人的相關所得稅納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特殊性稅務處理
1.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占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可以在5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個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發生債權轉股權業務,對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暫不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以原債權的計稅基礎確定。企業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股權、資產收購
1.被收購方確認股權,利得或損失
2.收購取得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認
3.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特殊性稅務處理
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于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75%,且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
1.被收購企業的股東取得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3.收購企業、被收購企業的原有各項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和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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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稅務管理
1.一次性全款(收款日)
2.分期付款(看合同)
3.銀行按揭(首付款實際收到時),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日
1、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區別:特殊性債務重組暫不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者損失
2、企業合并: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
3、被分立企業繼續存在時,其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進行處理;被分立企業不在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該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4、資產收購企業所得稅一般性稅務處理:1被收購企業應確認資產所得或損失;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應保持不變;收購企業取得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1、融資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2、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折舊年薪啊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月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3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復核資本化條件后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自負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未計稅基礎,折舊年限不低于10年
4外購商譽的支出,自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自創商譽不能攤銷。
5、大修理支出,是指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50%以上;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6、資產損失的稅前扣除、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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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性的工資薪金,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 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2、職工教育經費(可結轉)的超支,屬于稅法與會計的暫時性差異;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的超支,屬于稅法和會計上的永久性差異
3、超過債資比例的利息不得在當年及以后扣除
4、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并依據稅法的規定扣除,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后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5、 ?固定資產轉讓費用和財產保險費準予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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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
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非法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居民企業認定雙標準:其中注冊地標準是主要標準,實際管理機構標準是附加標準(符合一個,即可認定為居民企業)
3、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與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境內(外)適用25%的稅率;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但是與機構沒有實際聯系的境內所得和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境內所得,適用稅率10%
4、來自于中國境內的財產轉讓所得差額計稅,其他所得全額計稅
5、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6、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7 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取得的收入;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8、其他收入(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賬款,已做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賬款、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除另有規定外,一次性確認為收入
9、特殊收入方式: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10、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錢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的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11、內部處置資產(所有權有沒有發生改變)不確認收入
12、視同銷售收入的確認以及視同銷售收入可以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13、財政性資金作為不征稅的條件(有文件,有辦法。有核算)
14、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起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扣除
15、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但轉讓,有差額征稅)
16、免稅收入形成的費用、折舊可以稅前扣除
17、不征稅:財政性資金,經費
? ? 免稅:1、國債利息收入2地方政府債權利息收入3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4、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5、復核條件的非盈利組織的收入
2017。4.23
1、企業所得稅率:一般企業25%,小型微利企業20%高新企業15%。
2、非居中民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與機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境內所得20%減接10%計征。
3、
75%?還是50%?
企重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比較
報表
什么是合理性原則?
一、扣除原則
1、權責發生制;
2、配比原則;
3、相關性原則;
4、確定性原則;
5、合理性原則。
扣除基本項目: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
1、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福利費 ? ?實際發放薪金總額14%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工會經費 ?實際發放薪金總額2%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教育經費 ?實際發放薪金總額2.5%超出部分予以結轉。?
2、“五險一金”準予扣除,補充養老和醫療在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可以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3、企業參加的財產保險準予扣除,商業保險不得扣除。為特殊工種人身保險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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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非法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不包括依據外國法律成立的。
2、居民企業:境內注冊、境外注冊實際管理在境內。非居民企業:其他
3、例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有(? )
A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合伙企業
B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
C依照外國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
D依照外國法律成立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且取得所得的企業
E依照外國法律成立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CDE(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
4、稅率:
居民企業:境內、境外所得都要計稅。一般25%,小型微利企業20%,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15%。
非居民企業:境內設立機構,有實際聯系境內所得25%,無實際聯系境內所得減按10%,有實際聯系境外所得25%;境內未設立機構,境內所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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