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形式:
一、個人獨資企業
二、合伙企業
1、含義: 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分險的盈利性企業。
2、分類:
?
企業組織形式:
一、個人獨資企業
二、合伙企業
1、含義: 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分險的盈利性企業。
2、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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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50;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大于等于2人,小于等于200人
?企業的目的:1、創造財富
? ? ? ? ? ? ? ? ? ? ? ?2、過程中承擔相應社會責任
考點:企業及其組織形式
1.企業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公司制企業
2.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3.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
合伙企業債務:
(1)故意或重大過失—直接責任人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額為限承擔責任
(2)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公司制企業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1人或小于等于50人)和股份有限公司(2《發起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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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業,有破銅合伙人組成合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國有獨資企業及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組織;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立法人 雙重課稅 股東交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