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從次月起試行
被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從次月起試行
納稅人分類、征稅范圍及稅率
一、我國營改增改革與發展的歷程
最早在世界上實行增值稅的國家是法國,時間是1954年。我國最早引進增值稅試點是在機械、農業機具、自行車,縫紉機,電風扇。時間1979年下半年引進試點,1984年1月1日正式建立增值稅制度,1993年7月1日統一實行購進扣稅法,1994年1月1日貨物勞務增值稅,2004年7月1日,轉型試點,2009年1月1日全面轉型,2012年1月1日“營改增”試點
二、目前有效的營改增文件
三、增值稅納稅人及其分類
四、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五、增值稅的稅率及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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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法國
1979年引進試點三大件
1993 統一實行購進扣稅法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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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的稅率及征收率
1、銷售或進口貨物(低稅率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租賃17%
2、糧食、食用植物油-農產品、食用鹽;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13%
3、交通運輸業、郵政11%
4、有形動產租賃以外的部分現代服務業6%
5、出口貨物、財政部或國家稅務局規定的應稅服務0稅率。
一、增值稅的增稅范圍
貨物和勞務稅:(1)增值稅:銷售和進口貨物(消費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提供應稅服務(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部分現代服務業)(2)營業稅:提供應稅勞務(原7大項)、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營改增之前
混合銷售要么征收增值稅,要么增收營業稅,以貨物生產、批發、零售及為主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增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增收營業稅。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業勞務分開計稅,銷售自產貨物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勞務征收營業稅。
兼營(1)增值稅內部項目兼營銷售貨物、提供勞務,分別核算分別征收(2)兼營增值稅和營業稅范圍,分別核算,分別征稅。
營改增之后
混業經營,替代混合銷售和兼營,增對營改增試點納稅人
營改增應稅服務的范圍
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部分現代服務業
部分現代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部門: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含技術培訓)、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網站)、業務流程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包括文印、嗮圖、網圖設計、廣告設計)、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
4、物流輔助服務: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包括:光租、干租
6、鑒證咨詢服務: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建筑圖紙審核服務、環境評估服務、醫療事故鑒定服務)、咨詢服務(代理記賬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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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1、增值稅納稅人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2、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或為主,為主表示超50%)以50萬元為界限劃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從事貨物批復或者零售(或以此為主)以80萬元為界限劃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3、非企業性單位(如行政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等)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4、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向目前沒有營改增的飯店、賓館、招待所),盡管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但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5、其他個人(除個體工商戶的其他自然人),屬于小規模納稅人。
6、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可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年應證增值稅沒超過50萬元的)。
7、年應稅銷售額不是應稅和免稅的劃分問題,是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項目銷售額,包括應該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包括享受免稅優惠的,包括享受其他增值稅優惠的。
二、提供應稅服務
1、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500萬元為界限劃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可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3、年應稅銷售額是否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都按小規模納銳人納稅。
4、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但可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納稅。
三、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
1、試點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同一個納稅人只能一種身份,那種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所有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2、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四、注意事項
1、一般納稅人資格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認定;
2、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稅人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當月起),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并按照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3、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4、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承包、承租、掛靠經營納稅人的確定
1、單位租賃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財稅(2013)106號。
六、增值稅的扣繳義務人
1、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以應稅服務發生地來確定,提供應稅服務的以提供方和接受方來確定。
2、首先看經營機構,其次看代理人,第三看購買方或接受方為扣繳義務人。
七、合并納稅的納稅人(航空運輸、鐵路運輸、郵政業)
1、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增值稅,就地申報納稅。(合并納稅只有提供應稅服務)
2、分支機構提供應稅服務,按照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和預征率計算、申報、繳納增值稅。(就地預征1%)
3、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稅服務的增值稅,不匯總計算貨物勞務的增值稅。
4、分支機構預繳的應稅服務增值稅,在總機構當期應稅服務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5、每年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后,對上一年度總分機構匯總納稅情況進行清算。
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
消費稅
1984年建立增值稅制度
1、應稅勞務:不包括應稅服務,指加工修理修配。
2、以此為主指占經營范圍的50%以上。
3、非企業性單位:團體、行政事業單位等;不經常應稅行為的企業指酒店、商店、飯店偶爾促銷活動銷售貨物超過標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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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0萬,認定一般納稅人。
營改增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半政策
銷售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料一般計稅法
材料款抵頂工程款需要繳納增值稅
母子公司挑撥固定資產、材料也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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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固定資產提供技術服務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預繳增值稅轉機關
借內部往來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月末借應交稅費貸內部往來
補交稅額借內部往來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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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貨物
借:原材料、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分包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借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
???工程結算
調減賬面進項稅額、調增銷項稅額
借相關科目
貸應交增值稅-增值稅檢查調整
調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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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已交稅金借方
銷項稅額貸方
提供銷售貨物、提供服務的藍字登記
退回應沖銷銷項稅額紅字登記
進項稅額轉出(非正常損失)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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