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機構,配齊人員,
2、主動溝通,平穩過度
業務談判,專項談判,戰略談判。
兩大部分:上面政策層面準備工作,下面操作層面
三項具體內容:完善財稅政策,改革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規則?
營改增政策推演
基本要素: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率與征收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方式、納稅地點。
納稅人:納稅主體為機構。以合同主題確定納稅主體。
征稅范圍: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稅率和征收率:建筑業一般納稅人11%;小規模納稅人3%征收率。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開具發票。
納稅方式:項目部預繳,機構(法人或分公司)按季度匯總;在同一縣市的,有機構統一匯算繳納;預征率2.5%;
納稅地點:預交增值稅,項目部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機構主體主管稅務機關;
特殊事項:存量資金、在建項目、甲供材、財務費用、不動產、林建設施、BOT/BT/PPT.
存量資產:營改增前購進的固定資產。進項稅不得抵扣。
解決一個爭議,拓寬兩個范圍,簡化三個要求,加強四項管理。
一、問題推演
年銷售額是否達到500萬是稅務主體的劃分標準。
預收款項不繳納增值稅。
項目部按2.5%按月預繳,都是到當地國稅局繳納。
營改增之前購入的存量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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